医患关系的和谐化
前几天一个病号因心衰合并多脏器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,昨天病号家属来闹事跃跃欲打当时参与抢救的医生,简直有点那啥。对于患者的死亡,无疑是让人痛心的事情,我们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,我相信当时参与抢救的医生亦是如此想法。然而即使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要是打人,那肯定不行!当然我写这篇博客也不会拿死去的人说事。
医患关系是个比女人的G点还敏感的问题,一些患者已经从骨子里把医生看做“敌人”,但是生病了,还不得不找“敌人”,心里的不爽达到了冰点。
昨天看到一份报纸,上面说“和谐的医患关系”需要医生发扬这个,发扬那个,什么高尚啊,华佗啊,说了一大堆,但好像都没有说到要害部位。就现在的医疗环境还有几个医生对患者不是百般呵护?关键问题是有些人喜欢蹬鼻子上眼,给点阳光就灿烂,就开始耍横,就开始不讲理。这话儿有些人不爱听了,可我必需这么说,因为现实中动辄就拿医生当出气筒的病号还算少么,还奢谈什么理解医生?有几个人能理解?很多医生为了患者有家不能回,以科室为家,这难道不算高尚?作为医生晚上要值班白天要上班节假日也不能休息,这是为了谁?为什么医生就必需读到硕士或者博士才能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?有哪个专业像医学的学成时间一样长?——是的,既然干这份工作,这是我们自己的选择,我们心甘情愿去做好与工作相关的每一件事情,但是,干这份工作,甚至已经干得相当不错,不是意味着就要受气受侮辱,甚至挨打挨骂!
来剖析一下,认为“和谐的医患关系”需要医生发扬这个或者发扬那个无疑是一种非常落后的思维方式,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这不是个依靠喊口号就能解决的问题,不是百米冲刺喊加油的问题。医生是人不是神,也需要生存,一个医生从开始学习医学理论知识到临床独立工作大概需要10年甚至更多的时间,到临床工作尽心尽责还难免成为出气筒,一个月的收入和别的专业同等学历的收入差不多甚至还低,然而一谈及“医患关系”问题,就会把问题看在医生身上,为什么?这就是人们考虑问题的盲点所在,“医患关系”问题其实涉及很多方面的,和人们本身的文化修养、道德素质及社会的进步、法律制度的完善等等都有太多的关系,而这些问题都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问题,所以人们在考虑问题的时候,往往会忽视那些更加重要但无力解决的问题,而直接把矛头指向并不起主导作用而凸显在前线的医生身上。假设一夜之间患者去医院看病不用花钱了,那么医患关系肯定会得到极大地改善,那时候医院里目所能及处,尽是锦旗迎风飘啊。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医院怎么生存?医生们都去喝西北风吗?实际上这个问题,并不是医生的问题,也不是医生能解决的问题。
如果真想要达到“和谐的医患关系”,就应该从实际出发(马克思老人家的理论用着了),多问几个“为什么”,不要总是喊口号,没有用处,其实最根本的就两点,其一,无限制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;其二,大幅度提高医护人员工资待遇。虽然这好像不大可能至少目前还没有迹象,但不能否认这就是问题的根本所在。假设现在要去实现这两条,好像会出现一个新问题,中间的差额从哪里来呢?说到这儿好像又应该联系一下“发展社会生产力”的理论进一步阐述了,但我不说这个问题,就此打住。总之医患关系问题,不能只从医生身上找原因,如前所述,这和我们的社会进步、人们的文化水平等等都有很大关系,随着社会和国家的进一步发展和富强,相信医疗环境会越来越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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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iled under 闲谝淡扯 |
2007-11-22 Thursda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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